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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》审稿工作从政治性、学术性、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、文字表达和编写格式规范化等方面,以科学事实为准则,以数据资料为依据,公正、客观地评价稿件质量。学报审稿实行三级审稿制,即初审、二审、终审。
1.初审
初审由编辑部编务负责,初审的要求是:
(1) 审查来稿是否属于环境科学范畴;(2) 查看来稿与已经发表的同类文稿比较有无创新之处;(3) 对来稿内容质量和发表价值作初步评价;(4) 决定来稿是否送交有关专家二审,或作退稿处理。
2.二审
二审工作原则上应由学报编委会成员或校外有关专家完成。审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(1) 热心学报工作,学风严谨,工作认真负责,一丝不苟,办事公道; (2) 理论和学术水平较高,有一定的审稿经验,目光敏锐、鉴赏能力强,善于发现问题和敢于提出意见; (3) 能按本刊要求审稿,坚持审稿标准,如期完成审稿任务。
二审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制,其要求是:在评价稿件质量、决定稿件取舍方面,提出权威性的意见和建议。(1) 评审稿件政治质量、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等;(2) 评审稿件取材是否可靠,论据是否充分,论点是否正确,内容有无创新,有无发表价值;(3) 对认为可用的稿件,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具体和专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,以便作者进一步对稿件进行修改和完善;(4) 对退稿的稿件,指出具体退稿的原因。
3.终审
终审是主编是对初审和二审意见进行核定,针对责任编辑的处理意见,作出取舍决定。
审稿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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